BACKGROUND INFORMATION
前言
本报告的目的是为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提出一个整体性建议。公司治理结构的目标是改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这样不论是单个银行,还是作为一个整体的所有商业银行都可以在一个充分竞争的环境中发展壮大。报告还将说明为了达到上述目标、监督改革进程并适时干预所应该采取的基本政策、程序/步骤和制度框架。
国有商业银行应该被理解为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上开展银行业务,并与私营银行和国际竞争者公平竞争。本报告不涉及国有银行的非商业性业务,也不打算讨论国有银行的政策性业务或替国家融资。如果想要维持真正的商业目标和商业文化,商业银行业务必须独立出来自负其责。
根据私营和国有部门的经验,我们提出的结构建议反映了最终结果。我们广泛参考各种经验,特别是瑞典的经验,瑞典政府的做法是引入竞争的同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私有化。 在国有部门还占据主要地位甚至是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引入竞争而不进行私有化,一般被认为是根本没有效率的。原因显而易见,当国有部门占据垄断地位时,他们不仅在市场上具有压倒性的优势,而且还拥有国家的资金支持,国有单位的经理们会认为既然是国家的资金,成本自然是相当低的。在这种情况下,让负担着商业性资金成本的民营机构与垄断的国有单位进行竞争就非常困难。但瑞典的经验表明这种思维模式是可以改变的,完全能够实现国有企业价值的大幅增长并提高股本回报水平。 瑞典政府资产组合的价值增长几乎达到了同期瑞典股票市值的二倍。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价值增长的部分原因在于引入了新的公司治理结构,它同时也获得了外部和内部的支持,被人们称之为“有价值的公司创造了有价值的就业”。
瑞典的基本经验是:如果统一集中的所有权机构具有清晰的目标、能够进行清楚的交流并有明确的重点,就完全可以对国有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与此同时,公司治理结构还需要得到公众的支持,而且要让人们相信在这种治理结构下完全可以专业化地经营国有资产。 取得公众支持的关键在于必须能够以公众可信赖的方式将政府的政策职能和政府的所有者职责相分离。
政府和商业之间的联系一直是非常敏感的领域,这不但发生在近些年经历过经济改革的国家,如前苏联,同样出现在某些西欧国家。最好的“解决”方法是使政治与商业保持适当的距离,并在它们之间建立以专业和商业性为基础的透明严格的契约关系。政府与商业之间的接触日益频繁必定会导致人们担心它们之间有不妥做法。
虽然将拥有庞大组织的国有商业银行与规模小得多的瑞典国有企业做比较似乎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但孙子曾经说过:“凡治众如治寡,分数是也”。不过,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时机永远是最最关键的,正如孙子所云:“故善战者,求之于势……如战圆石于千仞之山者,势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