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a
01/12/2003 - 瑞典、奥地利、法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情况和启示 | available in English

瑞奥法国有资产管理的构架是职能集中、分类管理,大多数国有企业是公司制企业。对国有企业按照功能进行分类,分别设定目标,按公司法和市场化原则行使股东权责。瑞奥国有企业治理采用市场化、专业化的原则,都让外部董事发挥重要作用,透明度较高;法国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兼任CEO,并由内阁任命,政治化色彩较多,透明度也较低,导致多头管理和内部人控制问题。奥法出售国有股的力度较大,法国设立了专门的委员会来监督国有股出售。

Go back

Download this paper - 下载该文章中文版
The State Asset Specialist